时间:2025-06-18 17:46:39 来源: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打印 】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非法占用、违规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对人员疏散及逃生救援造成严重阻碍,甚至引发人员伤亡事故。为深刻吸取此类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结合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本办法。
一、严控“生命通道”配置标准。对单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2个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并保证畅通;单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原则上要求设置2个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并保证畅通,若现有条件无法设置的,要在不同方向设置相对独立的逃生救援口,依托外窗、阳台采取加装外挂楼梯、简易竖梯等方式设置。
二、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无阻。禁止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在人员密集场所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禁止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物;人员密集场所门窗禁止设置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餐饮场所严禁在油烟道附近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每半年至少对油烟道内部及排油烟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洗。
三、强化消防车道管控维护。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禁止堆放货物、杂物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禁止违法侵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四、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开展“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保障疏散走道、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楼梯间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登高扑救场地完好,不被占用、堵塞、封闭。要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五、加大监督执法督改力度。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消防力量,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要求,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按照“五现场”(即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现场验收)要求,依法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推进赋权乡镇(街道)集中行使消防监督执法权,按照赋权事项依法查处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深化警示曝光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曝光六公开三倒逼”工作机制,对发现的“生命通道”突出问题,按照“应曝尽曝”的原则,及时曝光隐患、警示公众,倒逼各方责任落实。要以典型火灾为案例,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安全培训,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教育引导公众高度重视、增强安全意识、查改火灾隐患、掌握逃生技能。
七、常态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人员密集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人员和场所功能变化及时更新;可以利用每月25日“警示演练日”活动,开展“全员额、全通道、全流程”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场所员工熟练掌握场所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灭火基本技能,提升场所防范火灾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及时总结讲评,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并不断完善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八、加强督导考核问责问效。市安防委9个驻地督导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系统性、穿透式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督导组,明查暗访基层和行业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警示,实施约谈督办,建立“督导一反馈一整改一复核”全流程工作闭环,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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